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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规范用语28条,塑造文明司法新形象
作者:刘上红  发布时间:2013-02-26 09:17:04 打印 字号: | |
  春节集中学习期间,院党组发出通知要求全院干警重温《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28条》,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塑造文明司法形象,推进文明创建提质升级。

  鉴于社会上雷人官话频发,2010年,衡东法院研究出台了《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28条》,列举了在司法过程的文明用语和忌用语,防止在法官队伍中出现雷人官话。今年再次重温学习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刘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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