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周书清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干警”称号
作者:刘上红  发布时间:2013-02-26 16:24:11 打印 字号: | |
  2月25日,从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衡东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民一庭负责人周书清同志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称号,全市共有10名政法干警获此殊荣。

  周书清同志进入衡东法院工作已有十八个年头,一直奋斗在审判岗位和审判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司法管理水平。近几年,衡东法院案件质量及司法状况考评工作一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他所管理的部门多次被评为院岗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个人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记三等功。

  执法办案“好身手”

  由于业务能力特别强,院党组对其十分信任,让其负责民一庭、审管办、审监庭。他指导民一庭和五个基层法庭妥善处理了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一大批民生纠纷,协助院党组推行法官包片联乡服务机制和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审监庭承办的案件大多是案情复杂、当事人缠诉、诉讼时间长、易引发上访的“骨头”案,但周庭长却能妥善化解。他所管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实现了零上诉、零错案。

  领导决策“参谋员”

  2008年,衡东法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他担任第一任主任,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根据上级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办法精神,制定《衡东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及相关考评细则。他牢牢把握公正和效率主题,根据院党组关于着力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为统领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一项一项落实到各个办案部门,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奖惩机制,充分促进全院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推行“2332”均衡结案考核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同时,对审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随时掌控本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根据司法统计信息定期分析审判工作形势,揭示低绩效信息并分析原因,及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建议。

  考核评比“大管家”

  在审判绩效考核、“三手一优”即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方面,他严格按照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和上级法院司法绩效评估体系的规定对全院庭室局队进行综合考评。精心设计各种表格,对全院的收、结案数按月统计到人,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数据化,并运用收、结案的信息数据对全院各庭室局及审判人员的审判效率进行评价。统计、分析每月全院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息诉率等,总结、通报上诉情况和审限情况,每季度对各庭室、个人收结案情况、绩效情况分别排位通报并考核打分。认真组织“三手一优”评比,用绩效说话,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开展认真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庭审观摩评议,收集意见建议,指导审判人员改正不足。近三年来该院的司法绩效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案件质量“监督员”

  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他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案件质量的要求,认真分析、钻研评查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细化了评查标准,实现了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组织人员专门评查,确认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差错;对每期评查案件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分析、总结普遍存在或较严重的案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庭室及时整改。两年来,审管办共评查案件6000余件。同时,着力开展审判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对上级法院出台的各项规范性制度、文件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类,作为办案工具发送每位办案人员,经常主动深入办案庭室组织讨论、指导解决审判实际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年开展2次以上全院干警集中业务培训,其事前引导为主、事后惩罚为辅,对事不对人的管理风格获得全体干警的欢迎和支持。在他和审管办同志严谨、科学的管理下,该院的案件质量连续多年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刘上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 邮编:421400  电话:0734-5188011 传真:0734-518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