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衡东县法院执行局办理的(2012)东法执字第104号案件荣获2012年度“优秀案件”称号,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获得表彰。
2012年春节年前十余天,20余名来自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地的农民工来到衡东法院申请执行衡东县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系列案。眼看年关将近,他们都等着领钱回家过年,对于被执行人衡东县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极度愤慨,情绪非常激动。衡东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之后,执行人员面对执行压力,沉着应对,冷静思考,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耐心与其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并向其解读中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意见,告知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由于春节渐近,农民工需要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而案件执行如果处理财产时间会很长,难以马上执行到位,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直接兑现现金。然而王某并未听取法院意见,言而无信,进而避而不见。为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在过年前拿到拖欠工资,执行人员多次去王某家上门执行,但王某故意躲避在外。1月6日晚9点多钟,执行局报请县委领导协调公安部门协助查找王某的下落,11点多钟终于将正在宾馆打牌的王某抓获,依法将其拘留。阴历12月27日,王某迫于法律威严,感于执行人员的耐心教育,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1万余交至法院。法院立即通知了农民工领取。
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各法制委员会对全县政法部门开展2012年度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中,认为衡东法院执行局办理的申请执行衡东县邦志环保砖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20余案,均在春节前十余天才集中立案,执行人员不畏辛劳,穷尽执行措施,赶在过年前将11万元兑现款交到了20余名农民工手中,且案卷详实完整,装订整洁规范,充分反映了执行人员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优秀的业务能力和“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取得了极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