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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帮问五元钱的去向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3-04-19 11:23:08 打印 字号: | |
  “老爷爷,您的问题我已经记在本子上了,我现在就帮您向信用社反映。”衡东法院民二庭庭长谭伟雄一边指着密密麻麻的为民日记记事本,一边对老人说。“谢谢你,法官”老人听后紧握住谭庭长的手,或许他还有些置疑,眼前的法官会为他解决五元钱的小事。

  老人告诉谭庭长,他名叫胡久亚,莫井乡三垅村人,今年已77岁高龄。他想反映的问题是按政策目前他每月可领55元的养老金,这钱一直是在乡信用社领取,但在信用社每月只能领取50元,相差5元钱。还有就是这钱不能按月领取,信用社说每年只能领取一次。

  听老人说完后,谭庭长就直接拨通了莫井信用社主任康云辉的电话,将老人所提到的问题反映给康主任。康主任告诉谭庭长,这可能是老人误会了,存折里按规定都要留一小部分钱,以保留帐户,所以5元钱就保留在存折里,这钱一分不会少,反而会孳生部分利息。关于一年取一次的问题,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的确向他们讲过,但这只是建议,并不是强制性规定。这是出于对业务的考虑,也是对老人的关心。如果全乡所有符合条件的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必定会给信用社带来巨大的业务量,在人员不够的情况下,老人们又势必得排长队领取,等得太久,对他们身体而言也难以吃得消。同时,康主任表示,只要老人愿意要按月领取,信用社也一定会办理的。

  谭庭长听完康主任解释后,又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了胡老,并告诉他可以让自己的子女到信用社打个流水帐单进行核实。“谢谢你,法官”,这是老人的第二句谢谢,也许老人并不知道为他解决问题的是法院的一位庭长,但他明白实实在在为他解决困惑的是法院的一名法官。

  这只是4月18日衡东法院在莫井乡赶集日进行普法宣传的一个小片断。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分片包干联点大走访过程中,法官们都将老百姓的事记在本上,放在心上,再难再小也要尽全力。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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