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上午8时30分,大浦法庭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主动邀请当地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协调处理了一起群体性纠纷。
该纠纷发生在衡东石滩乡新虎村,主要源于该村某组组民与移民户的矛盾,涉及移民补偿款、村内公益事业费用交纳、退耕还林款及因此引起的打架斗争殴事件。他们的矛盾已经当地政府及派出所处理七次未果,并曾到县、市上访。现该组村民欲起诉至法院,要求我院立案处理。大浦法庭秉承从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采取未诉先调,四调联动方法,从法律、政策、情理入手,在石滩乡政府及其它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连续做了5小时调解工作。在调解中指出双方过错及大小,充分征询双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就上述问题一一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最后,在大家的真诚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调意见,使这起多年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得到了初步解决,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