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行政机关单位,都能看到这些人员的身影,他们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开车,他们就是司机。也许在许多人眼中,司机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岗位,每日重复简单机械的工作,没有任何意义与作为。而衡东法院执行局的司机黄雄,让我看到了一名司机的认真与责任,明白了再简单的工作也有其独有的意义与作为。
1983年出生的他,在很多人眼里还只是个小伙子,而事实上从2003年到法院参加工作,至今已有10年,是一个名副其实“老同志”。他甘于平凡,热爱司机这份工作,对待每次出车认真负责,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加强学习,锤炼作风
参加工作以来,黄雄从未放松对自我的严格要求,法院的工作环境让他更注重自身的政治思想学习,作为一名法院的警车司机,出车在外也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对于法院组织的各项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他都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以不懂、不会、不相关为借口,在每次学习中找差距,定措施,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的锤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有了方向,行动就有了坐标,就像开车一样,只有认准方向,找准路线,握好方向盘,才能安全、及时达到目的地。
爱岗敬业,服务到位
守在司机岗位十年,也有不少人劝黄雄早点改行,另谋出路,说干司机没出息。可黄雄却认为革命分工不同,哪里都能发光。在平时工作中,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刮风下雨,他总能做到准时出车;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凌晨还是深夜,只要有任务,加班加点毫无怨言。特别是调到执行局以后,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突发情况较多,需要执行人员灵活执行,作为执行局的司机他兢兢业业,随叫随到,绝不让人等车。
确保安全,保障有力
截至去年底,驾驶警车行驶在路上近50万公里,做到出警任务中,从未出现过抛锚事故,黄雄的开车技术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但他从不沾沾自喜,出车时都小心翼翼,按章操作。特别是作为一名警车司机,在行车时处处想安全,时时刻刻维护警车形象。每次出车后,及时做好警车的清洁工作。定期检查保养警车安全性能,确保警车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他常说:“法院是为民司法主持公正的地方,我干好本职工作,就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贡献。把同志们安全送达目的地,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也是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