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不谈案情,不谈高铁”的刘志军,当年勤奋进取的铁路工已经历了从部长级高官到阶下囚的人生过山车。他在狱中对律师说,“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2013年06月24日《刘志军让律师带话给女儿:千万不要从政》)这只是他犯罪后一个借口。
从刘志军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来看,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之前,就有严重的犯罪行为。他在担任基层铁路分局局长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的职级晋升提供帮助,为相关企业谋取特殊利益,从中多次收受巨额贿赂。随着职务升迁,权力变大,刘志军为自己、为他人谋利的“力度”越来越大,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个漠视法律,滥用职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对国家清廉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罪大恶极的人。7月8日,刘志军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已经不是他的“人生要到60岁才能懂事”可以了得。
“懂事”就是明白事理。它意味着成熟,意味着能够顺从大多数人的意思做事。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为“成人”,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人生应该18岁就要懂事,不能等到60岁才能懂事。
“懂事”一词,在法治社会里可以理解为守法。人人都应该学法、依法、守法和护法。手莫伸,伸手必被抓。党的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耍特权。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是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对于腐败分子,不论是谁,不管职务有多高、隐藏有多深,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刘志军案给全社会应有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