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法庭夜间进农家调解
作者:许文韬 发布时间:2013-08-07 07: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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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法庭在2013年6月底受理原告颜某诉陈某离婚纠纷一案,在2013年7月初庭审时被告陈某未按时到庭,也未接听法官的电话。承办法官于是开车到被告家中,进行巡回审理,然而被告陈某亦不在家中,庭审活动无法进行。承办法官于是找到周围邻居,请他们待陈某到家后告诉他跟法官联系。过了几日后,陈某跟我们进行了电话联系,称自己没接到法院的传票,所以没有去参加诉讼。法官试图通过电话约被告出来与原告一起协调处理,而被告则坚持自己没收到传票不同意去协商。当法官问及什么时候有空时,被告陈某称白天在外做事,只有晚上有空,于是承办人为了方便当事人,同意只要被告陈某有时间,即使是晚上也可以。2013年8月2日晚上8时30分左右,承办人办案刚回到家,被告陈某打来电话,说自己刚回,要求法官今晚就到他家中,否则最近都找不到他人。于是承办法官、书记员又驱车开往被告陈某家中,因为晚间摸不清乡村土路的具体情况,于是便利用手机的微弱灯光徒步到被告家中,对被告进行单方面调解工作,并重新将法律文书及传票送到被告陈某手中,为本案的顺利、快捷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