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新一届30名人民陪审员集中颁发任命书。
此次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衡东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任规定,向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战线单位发出推荐函,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推荐程序等相关事宜。各单位根据公民的申请研究讨论确定人选,向法院递交书面推荐表,初步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确定后,衡东法院会同县人大和县司法局,深入到入围人员单位及居住地对其进行考察,最后将审核后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经过申请、推荐、考察、审查和提请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机关各个部门和基层镇村,他们中既有基层综治调解部门工作人员,也有教育、医务工作者;既有经商从业人员,也有德高望重的村干部。他们普遍群众口碑好、社会公信力强、有丰富的做群众调解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