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市委主持召开了全市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为了全面贯彻会议精神,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衔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衡东法院行动迅速,很快就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做好增选工作,计划在原来的30名的基础上倍增到67名。
该院高度重视,及时制订选任工作方案,并明确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增选工作。认真对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严格把握好“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人民陪审员事业”的标准,在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条件的同时,着重对品行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察。在增选工作中,注重吸收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的人员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主要从农民、城镇居民、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中选拔。对新增人民陪审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本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