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初,衡东法院集中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东县支行、罗国林、曹海华等单位和个人诉被告湖南京湘天然藤茶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京湘农林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1件,总涉案标的达32400395元。
案件受理后,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9月,县委、县政府召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房产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处理湖南京湘天然藤茶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京湘农林集团公司欠款挤兑问题,作出了专门安排部署。
根据会议的内容和精神,衡东法院积极组织落实,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以调节撤诉方式结案5件,其余案件已开庭审理完毕,并准备于2013年11月上旬进行集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