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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五大举措”落实“八项规定”有实效
作者:刘金良 黄志坚  发布时间:2014-01-08 15:23:21 打印 字号: | |
  自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该院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取得了好的成效。一年来,该院风貌焕然一新,“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7%,召开工作会议同比减少22%,转发文件同比减少25%,无一干警违法违规,无一案件涉诉上访。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纪律,厉节俭。结合该院实际,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公正廉洁办案的若干规定》,坚持“一减”、“三压”,“一减”,即减少预算,实行经费包干制度,“三压”,即压车、压接待、压办公开支。推行干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干警廉洁监督卡制度,要求“廉洁卡”随身携带。监察室每月两次对饭店、娱乐场所不定期暗访,一经查实,无论是否为请吃、请玩,一律严肃处理。

  二是转作风,改会风。制定推行《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法袍开庭规定》和《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规范用语》,规范干警着装庭审、接待等行为和文明用语。推行立案排期开庭和庭前调解制度,缩短办案周期和降低诉讼成本。改进会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开会发言限定时间,不说官话、套话、“贴金”话,多说真话、实话、能解决问题的话。保证干警时间、精力用于办案审判中。

  三是深基层,体民情。开展“包片联乡”活动,每名法官定点联系乡镇两个村庄,了解群众困难,征询群众需求,搜集群众意见。写好“民情日志”,现场能答复能解决的,现场予以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予以解释说明,并事后做好电话反馈。开展“送法进集市”活动,利用各乡镇赶集时间,集中进行法治宣传,发放实名制“法官联系卡”和法律常识小册子。推进巡回法庭常态化,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判,推行司法服务前移。

  四是控财务,重审计。在年初经费预算时,便坚持所有项目开支严格按预算控制,实行预算包干、分块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纪检监察提前介入热点部门,强化财务内部审计,成立了由普通干警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通过查阅帐薄的形式不定期对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民主理财情况在每年的上半年、下半年全院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通报,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其中在1月3日该院2013年下半年述职述廉大会上的财务通报显示,该院“三公经费”下降7%。

  五是抓落实,强监督。任何制度的出台,落实是关键,监督是保障。该院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进行检查考核,推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严肃庭审纪律,督查开庭是否准时,庭审是否规范,庭审活动是否公开公正。监察室每周对该院机关上下班纪律和法庭驻庭情况进行抽查,对极个别纪律意识不强者,实行严厉查处,以儆效尤。实行上班期间动态报告制度,在每层楼上都挂有“工作动态”牌,干警上班、休假、出差等情况一目了然。
来源:监察室 研究室
责任编辑:黄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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