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法院采取三项举措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警车管理使用“零违规、零违纪、零通报”。
一、提高认识,警钟长鸣。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提高对警车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警钟长鸣,增强干警对警车使用管理制度责任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警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警车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要求警车遵守交通法规,双休日及节假日实行警车院内定点封存。如因紧急公务需要,须经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
三、加强监督,督促落实。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办公室、监察室不定期对院内及五个法庭的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警车使用制度的有效落实,杜绝警车在使用管理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