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大浦法庭从邮局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印着两行滚烫的金色大字:办案温蕴,品性高洁。
由于原告吴某诉被告雷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双方均在外打工,时间不便、路途遥远,承办法官经双方同意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他们的春假期间,即1月28日,因双方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承办法官便打算在年前将该案办好,让双方好聚好散,回家过个安心年。经过审理,被告雷某同意与吴某离婚,但就夫妻在长沙市共有的一处房产分割问题僵持不下。考虑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争议焦点就是财产分割,承办法官便以此突破口,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最后双方同意了承办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即被告雷某一次性补偿原告吴某25余万元后,房产归其所有。次日,雷某便将补偿款全部兑现,吴某表示满意,最终该案实现了年前办好的预想。
原告吴某由于又已外出打工,不能亲自登门言谢,便通过邮寄的方法,给大浦法庭寄来了感谢锦旗,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承办法官表示,这面锦旗很沉重,凝聚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是一种鞭策与提醒,我们一定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