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关乎着每个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当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得不到实现,当事人的心情总会有陷入绝望的那一刻,各种失控的情绪总能在执行局上演。
近日,执行局单局长的办公室总传出阵阵痛哭声,一位年过六十的老母亲哭诉着痛苦的往事,年轻的女儿在1999年的一场道路交通事故中丧生,案件经衡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后于2000年委托至本院执行,而被执行人谭某在兑现一部分赔偿款后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十余年来,女儿的事故一直是心头的痛,案件久执未结,老母亲总想为女儿要回一个公道。在发现被执行人谭某的下落后,老人立即赶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单局长耐心安抚了老人的情绪,立即安排执行人员调取了相关案卷,查明被执行人谭某的身份信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在查明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存款后,立刻划拨了谭某的银行存款。
案件历经14余年,当老人拿到全部的赔偿款,泪水再次盈眶,但已不再是伤心的泪水。老人说,女儿的事情总算有个了结,做父母的不能为她做很多,该属于她的,总是要要回来的。
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申请人总会产生失望的情绪,但我们要体谅申请人种种失控的举动,带着一颗守护者的心,去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情,为他们找回心中的法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