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官司法能力的体现,又是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的载体。衡东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通过“学、引、评、查”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确保向人民群众送达一份高品质的“正义”。
注重一个“学”。党组对规范裁判文书制作高度重视,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裁判文书就是司法公正的产品的理念,要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向人民群众送达一份高品质的公正。通过集中学习与自行学习相结合,让干警对裁判文书制作有全面的,深刻的认识,熟练掌握裁判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与方法。今年来,共开设《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专题讲座2次,并向各业务庭室发放了《人民法院常用裁判文书写作指南》、《湖南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等书籍,切实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水平。
率先一个“引”。随着经济方式、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大量矛盾纠纷涌进法院,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法官的办案数量激增,加班加点成常态,在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难免出现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致使文书格式不符、语句不通、错别字等问题。裁判文书上网更是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对法官能力提出了新考验。经过调查研究,在衡阳地区法院中率先引进《司法文书纠错系统》与《司法文书公布管理系统》两大智能软件,使法官能够从日常的校对、排版、隐藏隐私信息等琐碎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效提高法官工作效率,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强化一个“评”。对着先进找差距,瞄准目标定措施。通过开展专项评比活动能够让干警在评比中找到差距,发现问题,进而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与水平。将开展“最优与最差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纳入《2014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之中,一年分季度定期进行评比,将评比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由审管办牵头成立专门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初选、报送、评审和表彰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评比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评选结果转化运用,让评先者自豪,让评差者红脸。
严格一个“查”。通过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裁判文书的质量评查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严格要求做到格式规范、层次分明、语言准确、理由充分、裁判具体。审管办对每一审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量化打分,定期通报,并奖优罚劣。建立院长抽查裁判文书制度,由院长对随机抽中的裁判文书进行检查审核,点评反馈。通过以院长亲自“批改作业”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法官责任意识,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向人民群众送达一份高品质的“公正”。把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结合,切实增强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激发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