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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短信承载一份期待
作者:刘吉  发布时间:2014-05-15 10:44:07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刘法官收到一条特别的感谢短信,短信中写到“尊敬的合议庭法官,东民二初字第×号判决书今天收到,虽然我们是外地人,也从未托门子、找关系,但是贵院还是依事实依法律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对贵院合议庭依法办事、公正判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赞扬,您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了司法公正,弘扬了正能量,人民会记住您们,好人一生平安。”

  2010年9月,被告邓某在衡东县某乡镇一家采石公司入股经营,效益较好。原告李某系当地居民,其通过他人介绍认识被告邓某后,有意受让被告邓某在采石公司的股权,双方随即拟定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原告李某按约支付转让费并获得砂石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因管理不善、政策受阻等原因,采石公司运转不畅,原告李某利益受损。2013年8月,原告李某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为由将被告邓某起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邓某返还股权转让费。合议庭经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应予以保护。原告李某实际参与了采石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获得分红,故原告李某要求被告邓某返还股权转让费的主张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及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做出了驳回原告李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收到判决书的当天,被告邓某将上述内容的短信发到了办案法官手中,以朴实的方式表达了对合议庭由衷的感激之情,字里行间更是透漏着对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新期待。案件虽然顺利结案,但是坚持恪守中立、不偏不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事业永远没有尽头。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刘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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