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调研 > 案例指导
法官的价值
作者:王琼  发布时间:2014-07-02 08:48: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的走进了新塘法庭。两腿扑通一声跪在了新塘法庭陈坚庭长面前。陈庭长当即扶她起来,老太太激动的说:“我一老人家没有什么东西可送,唯独靠这双腿跪下来感谢陈法官,你是百姓的好法官,为百姓做了好事!”

  原来前段时间这位老太太来到法庭称老板宋某早些年欠了她丈夫5万元没有归还,现在她的丈夫生病急需钱做手术,无奈之下来到了法庭。陈庭长多方打听联系到了这位老板,做他的思想工作,最终某老板偿还了4万元给老太太。老太太此次来新塘法庭就是告诉陈庭长这个消息,是陈庭长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在民众有理难诉、陷入迷惑、孤立无助的时候,他们需要法律的阳光温暖心房,照亮前程,而人民法官就是这一缕的阳光,这就是人民法官的价值所在。法官的价值有多大,并不仅仅在于处理了多少起重大疑难案件,而是在每一起平常案件中真正为百姓办了实事,解决了百姓的纠纷。在基层法庭往往接触的案件基本上是邻里纠纷、婚姻纠纷,接触的事物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也需要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解决百姓的纠纷,也让他们从中获得了法律常识。

  人们一提起“法官”一词,顿时觉得是庄严正义的化身,也让身为法官的人增添一份荣誉感。但披上法官袍,就要发挥出法官的真正价值,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新塘法庭
责任编辑:王琼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 邮编:421400  电话:0734-5188011 传真:0734-518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