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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烈日当头,只因“负责”二字
——记民二庭刘克勤
作者:马倩文  发布时间:2014-07-29 16:12:04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至16日,衡东法院民二庭现年52岁的审判员刘克勤和书记员杨院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来到衡东草市、杨桥、东烟这些乡镇,依次前往案件当事人家中,向他们送达相应案件的诉讼材料,做好法院解释工作,已有10个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据悉,这批案件均为中国农业银行衡东县支行起诉至衡东法院,移交给民二庭后,由审判员刘克勤和书记员杨院负责办理。他们在8天时间内办理的这27个案件的当事人都住在偏远乡镇,前往他们的居住地较为不易。其中案号为(2014)东民二初字第276号的三位当事人居住地更是远在衡东四方山山后的莫井乡江山村,在三伏天气下跋山涉水,走10里人迹罕至的山路,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刘克勤说:“这批案件的当事人我们都是第一次去找,如果他们没在家的话我们还得再来,必须将诉讼材料亲自送到他们手中。我们征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就在田间地头组织巡回法庭,尽可能减少当事人来法院应诉开庭的诉累,这是对原被告双方负责,也是对我们法院负责。”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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