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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化解信访老案
作者:许文韬 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4-08-20 11:30: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法院通过多次约谈,经思想疏导,法律宣传,成功化解一起信访老案。多次赴省进京的刘某表示,自己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不再上访。

  2011年5月,因规划需要,某房地产开发商拟拆迁刘某房屋用于修路,双方经协商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由开发商补偿刘某780000元及二套房产、三空门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刘某认为开发商拟拆除的范围超出协议约定范围,要求开发商再补偿200多万。而开发商坚持认为协议约定的范围就是拟拆除的范围。双方虽经多次协商,但未能就拆迁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因担心影响工程进展,开发商于2012年4月对刘某住房进行了强行拆除。遂引发刘某走上信访之路,并多次赴省进京。

  刘某信访一事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22日,县政法委提议由县法院牵头,组织信访局、大浦镇政府、信用社等部门约谈刘某,依法妥善化解。经过调查,事因是双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根据目的解释及等价有偿原则分析,拆迁范围应包括厂房及地下室。但考虑到当时协议约定欠明确及拆迁过程中对房屋内物品有一定损坏,刘某的合理诉求应得到支持,法院建议开发商应给予适当赔偿。基本思路确定,法院就赔偿金额问题再次做双方工作。7月18日下午5时许,主管副院长陈红彤带大浦法庭庭长许文韬与大浦镇镇政府领导组织双方就赔偿金额及具体条款进行协调,并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开发商于8月15日向刘某支付全部赔偿款。尽管本案没有起诉至法院,但法院以大局为重,通过司法服务前移,以法治思维与方式成功将该三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彻底化解。
来源:大浦法庭
责任编辑:许文韬 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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