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在律所。三年前,我进法院。现今,我仍在法院。
从律师到法官,就专业对口而言,性质一样,都是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视法律为圣经,视法治为信仰;但从社会角色来看,分工不一,一个偏重于追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一个注重于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当有人知道我是由律师转行而来之时,表现出来的神情,遗憾似乎多于羡慕。而遭遇的提问却惊人雷同。如,相比而言,法官与律师哪个更好?如,实话实说,现在感受如何?特别是当下,法官纷纷跳槽做律师的当下。
很多时候,我选择一笑而过。当然,春江水暖鸭自知。毕竟,律师行业摸爬滚打两年,得益于指导老师的提携,也曾亮相于央视;法官队伍按部就班三年,受益于前辈们的传帮带,如今亦能独敲法槌,定纷止争。而其中辛酸苦辣、利弊得失自有深刻的体会顿悟。
其实,我深深地知道,如果说律师好,大部分人会十分赞同;如果说法官好,大部分人会认为我装逼。因为说与不说,事实摆在那里,“别了,粤法”虽然略显高调,但也倍见法官们的无奈。法官有“N个小三”不假,却与享受无关,与艳福无缘。毕竟,优秀的法官辞职做律师者甚多,而优秀律师做法官者甚少。
曾经的同事,从名不见经传的实习律师做成名噪一时的金牌律师者不乏其人。穿梭于灯红之间,碰盏于酒绿之中,流连于山水之际,自是日常之事。而我们,这一群无爹可拼的青年法官们,却还在为生计而忙碌,为生活而打拼,压力很大,烦事不断,故吐槽者甚多。
夜深人静,思绪如烟,漫延无边。回顾来时之路,律师在左,法官在右,我曾经在左,现在在右,但无论如何都未脱离法律行业。还记得从律师考进法院之时,在一篇随笔中我写下了“法官与律师,是两种不同的职业,两种不同的人生。但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我依然在法律圈子里求索。”
我一直以为,法官与律师就是硬币的两个面。硬币体现他们的价值,正反面注定角色不能兼有。谁优、谁劣,不应有定论。律师,据理力争,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法官,明察暗访,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在推动法治进程之中,却能形成合力。
一名好的律师,不仅仅是有丰厚回报,有自由支配的时间,更多地是在法律竞技场上可一显身手,舌头群雄。一名好的法官,不仅仅能够驾驭庭审,洞若观火,更多能释法明理,定纷止争。而我更倾向于法官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更直接,犹如正义女神,一手天秤,一手利剑。
然,思想多元、物欲横流的当下,法官更需坚定信仰,更需内心强大,更需敢于担当。大法官米勒说过,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上帝的仁爱、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我想这大抵就是信仰的最好诠释和真情告白吧!
午夜十点,隔窗而望,审判楼的灯依稀亮着,伏案的身影显得低沉。此刻,我想起朱自清笔下的《背影》,敬意之情与自豪之感油然而生。司法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这一道防线坚守的缘于法官们手中的法槌,笔下的判词,哪怕挑灯夜战,仍孜孜不倦。
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法治春天已经来临。从2013年到2014年是法律人的盛宴,信访压力大、晋升空间窄、福利待遇低等问题将会得以解决。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仍任重道远,也许依然会有坎坷,会有泥泞,既然已经选择,就无悔前行。
法律职业两端,律师在左,法官在右,无论向左还是向右,唯法治信仰不能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