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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宣判首例非法上访案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5-04-29 11:51:14 打印 字号: | |
  27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多次非正常进京上访的张某作出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悉这是衡阳地区对非正常上访户作出的第一例刑事判决。

  经审理查明,与被告人张某同村的阳某因省重点工程建设而被拆迁安置,经国土局等部门审批后阳某在其责任田内新建房屋,但该房屋临近张某房屋,引发张某强烈不满,同时张某对本村张某某在荒地建房亦心生不满,遂便以两人占用农用田为由四处上访告状。事实上,阳某、张某某二人占地建房均取得国土局审批,衡东县国土局也对张某的上访事由进行过书面答复,但张某仍然不服,多次到北京、省、市、县等相关部门上访。自2010年以来,张某因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重要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活动而被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训诫二次,被衡东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四次。2014年12月4日张某又再次到北京上访,并以到中南海、天安门、大使馆等重要地区上访相威胁,要求石湾镇政府给其10000元才同意返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信访规定,以其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为由,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周边重要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虽经公安机关多训诫和拘留,但仍不思悔改,在非正常上访期间又不服从劝方安排,以不给钱不返回等手段相要挟,强行索要政府钱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经合议后,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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