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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积极部署立案登记制度
作者:徐卫平  发布时间:2015-05-04 17:18:01 打印 字号: | |
  2015年4月16日,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召开后,衡东法院迅速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增强工作前瞻性,制定有效方案,自觉主动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学习大会,发放《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资料,吃透改革精神,转变思想观念。各业务部门开展讨论,分析改革要点、存在难点和应对重点,使改革精神入心入脑。

  二、成立应急处理小组。院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为具体负责人,做好本地形势分析研判,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审判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要求及时参与立案工作中疑难案件研究、协调和处理。

  三、建立立案工作值班制度。5月4日至5月31日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特别关注期,立案信访局、行政庭负责人到立案窗口轮流值班,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每天到立案窗口督促检查,切实加强立案工作管理,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案信访局全体干警着装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做好便民为民诉讼服务工作。在立案大厅备好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等格式范本,发放立案登记改革宣传资料。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事项告知和释明工作,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起诉,主动向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起诉,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载明理由,同时耐心做好释法释明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阳光立案。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视察登记立案工作。加大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力度,公开立案流程,实行阳光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人民群众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六、慎处敏感、群体性案件。对于涉群体性、敏感性、政治性的起诉,及时报告院领导,院领导及时组织研究,尽快妥善处理,耐心做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冷静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七、争取支持,努力形成强大合力。向县委、人大作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专题汇报,取得支持,开创立案工作的新局面。

  八、规范诉讼程序,推进诚信建设。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依法制裁违法滥诉。防止虚假诉讼和滥用诉权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立案秩序,做到既要开好门,畅通立案关,确保符合受理案件的案件能够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又要守好门、办好事,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徐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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