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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汤冬华诉被告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2 09:48:50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6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汤冬华诉被告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

  合议庭成员:郭鹏程,许文韬,肖彬

  书记员:胡炎春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所有旁听人员不得携带录音、录像、摄影设备入场。

                   衡阳市衡东县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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