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定于2015年6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审判大楼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汤冬华诉被告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环境责任纠纷一案。请参加旁听的人员于2015年6月3日8时3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审判大楼一楼审判庭入口处领取旁听证,凭旁听证进入审判庭。由于旁听席位有限,旁听证只能按领取先后次序发放,发完即止。旁听人员不准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入内。
衡东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