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部分企业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融资,故而催生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火热。笔者人为,虽然民间借贷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也存在借贷利率过高的弊端,从长远来看,其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过高利率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借款人为了支付贷款人的高额利息与获得自身的利益,必然要通过在商业活动中获取高于其支付利息的收益行为来达到目的,这无疑会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冲击。事实也证明,高利率民间借贷之地,其物价水平往往要高于其周边地区,不利经济的长远发展。
二是高利率助长了不劳而获的行为。通过资金放贷而获取利息收入本身受法律保护,但这种财富的增加属于一种消极的增加,即资金放贷人的个人财富量增加了,然而社会的总财富量并没有增加。如果这种资金获取收益的放贷人增多了,那么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的人相对就少了,这样势必影响了社会总财富量的增加,造成更多人不愿通过劳动去获得收益。
三是过高利率激发了社会矛盾。根据“收益大,风险大”的原则,借款人要支付高额的利息,那么他就要冒着更大的风险。如果出现了不能盈利的状况或者资不抵债,那么借贷双方矛盾必然激发且不可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