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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首用微信调解一起“跨国”离婚案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5-08-10 09:53:39 打印 字号: | |
  为当事人着想,法院也蛮拼的。8月6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巧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纠纷。

  原告邹某诉被告颜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邹某与被告颜某长期分居,无法联系,传票也只能送达给其家人,预通过其家人告知其出庭参加诉讼。

  因传票上留有承办法官的电话号码,颜某的家人便将法院传票一事及法官电话号码告诉了颜某,而颜某知晓后主动添加了承办法官的微信。通过了解,被告颜某本人也同意离婚,只是自己现身在加拿大,目前又暂无回国计划,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为了尽快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借用微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先将诉讼参与人加为好友,并建立“原告邹某诉被告颜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微信群,将其拉入该调解群,并要求更改为实名制,然后通过微信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在核实双方当事身份之后,交待诉讼权利义务,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后,再将调解协议发送至微信群,由双方在群里文字确认后再通过视频确认。最后由承办法官制作书面调解笔录与调解书。

  因被告颜某远在加拿大,一时无法到庭签字,为保证微信调解的法律效力,承办法官事先告知双方当事人该微信调解与庭审调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微信调解整个过程,并制作光碟存档。

  据悉,在互联网+时代,这是衡东县人民法院继推出QQ视频调解之后,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创新举措,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当事人说,这一方式便捷、高效、新颖,给个大赞!
来源:杨桥法庭
责任编辑: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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