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周某不服被告某卫生局对其作出的公告取缔、没收器械、药品及责令立即停止执业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至衡东法院要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该行政行为,并提出1.5亿元的行政赔偿请求。
原 告周某今年52岁,小学文化,谎称获得了“一种治癌药物”的专利并以“中国治癌王”自居,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凭工商营业执照和几本不知名机构颁发的执业证件,非法开展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中医刮痧、拔罐等医疗活动,并在现场张贴广告承诺包治各种癌症、疑难杂症,被群众举报,某卫生局先后于2014年7月和2015年4月对其进行了两次行政处罚。
周某因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已达到非法行医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卫生局已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周某将面临着刑事处罚可能。
广大群众在面对各种所谓的“神医”面前要保持理智,就医时应查看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