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衡东法院四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干警前往长沙,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全省第十二期预备法官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包括新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理论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与技能、案例教学、廉政建设、法官职业道德等实践操作技能与素养。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学员在参加此次面授培训之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网络培训课程学习。
据悉,根据《法官培训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关于预备法官培训的规定,初任法官必须通过任职前的培训,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统一颁发《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任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经国家法官学院授权委托,决定举办本期培训,约340人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