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是乡野里的一棵树苗,自立自强,默默生长,在人们不经意之间,已成长为根深叶茂、荫护百姓的大树。一个经受了法律院校洗礼的农家子弟怀着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辞去大城市里收入可观的律师职业回到了自己家乡相邻县城边远、条件艰苦的杨桥法庭任职助理审判员。近十年来,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共存,他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走出了一名平凡的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的不平凡的道路。从杨桥法庭到石湾法庭,他一直坚守在衡东县人民法院的最基层,从无怨言;从一名助理审判员到一名审判员,他始终表里如一,坚持“司法为民”的信念,立足于本职工作,始终坚持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在农村这片广阔的热土,谱写一名最基层法官不平凡的篇章。他就是刚刚被提拔为石湾人民法庭副庭长的谢红军。
谢红军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他深深懂得老百姓最需要什么。工作中,他总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只要是当事人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他都能够尽量予以满足。为此,他不知受了多少累,却总是心甘情愿。在处理众多民事纠纷案件中,他总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定下开庭日期及地点,最大限度的便利于双方当事人。有些案子当事人在外省务工,请假来回不方便,为此他不惜自己的周末休息时间将开庭日期定在周末;有些案子当事人是外地人,对基层法庭所在乡镇不熟悉,他就自己起早乘坐公交车赶赴三十多公里的县城法院开庭。为了最大限度的达到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将矛盾化解在庭前,他总是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工作,为此经常因为调解双方的矛盾,午饭都没顾得上吃,饿了、渴了就喝一口水。辛苦的汗水换来了双方当事人满怀感谢的笑容,而这就是对他工作最大的肯定并一如既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动力源泉。
落叶归根不忘本,春华秋实报春晖,这是树的品格。深知自己成长不易的谢红军,对养育他的这片农村热土总怀着一种报恩情结。刚到法院,就被分到偏远条件艰苦的杨桥法庭,但他从没叫过一声苦,抱过一声怨。由于自己老家离法庭较远,来回不方便,周末不回家也就住在了法庭。却不想这一住就是六年,除了国家节假日之外,他几乎就是以法庭为家。自石湾担任审判员以来,他每年结案超百件,为了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他总是第一个到达办公室,竭尽所能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将矛盾化解在庭前;白天要开庭,接待当事人,无暇制作法律文书,晚上法庭办公室里,依旧是他的身影在一丝不苟的制作法律文书,经常熬到深夜。2015年度,谢红军承办各类民事案件共计188件,执行案件30余件,在上班工作日里平均一天受理并结案一件。就是这样,谢红军将他的全部精力交给了自己所挚爱的审判事业,妻子常怪他“要庭不要家”,同志们也称他是“甘为孺之牛”好榜样。
天道酬勤,他付出了超人的辛勤努力,自然也获得了令人刮目的成绩。南下广东,西去云南边境,不顾劳累,屡克险阻,追回数百万元债款,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的,是他;在全院屈指可数的“办案能手”中,没有出现一件错案的,是他;在讨论疑难案件中,常为大家引经据典,拨云见日的,也是他。
小牛负重犁,修炼成精英,为民苦亦乐,丹心映天平。这就是谢红军,一个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基层法官真实的人生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