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责任淡化,疏于管理”的管理弊端,今年以来,石湾法庭以“公正司法”为宗旨,以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队伍、绩效、为民、管理创一流为目标,对全庭各项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考核,主要做法:
一、立章建制。专门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精细化管理范畴,积极构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等级化、激励多元化”的内部管理模式。
二、量化职责。对不同岗位的职责予以量化,对干警岗位职责、工作表现、业务素质、组织纪律、司法廉洁和精神状态等情况予以细化,进行全面评定。
三、两级考核。实行以院政工室、审管办的考核作为依据和法庭内部考核细化、量化的两级考核,明确设定考核范围和扣分、加分情形。 由庭长检查督导岗位责任制是否到位落实。
四、定期考核。采取日清、月结、季评、年定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实行季度公示,全庭干警的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均以细化考核结果为依据,并按得分进行排名。
五、奖惩兑现。按考核结果对评选出的先进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由分管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的,报请院长予以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