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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菜园起冲突,推倒亲嫂终获刑
作者:罗忠  发布时间:2015-10-29 19:48: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董某故意伤害一案,经衡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本案被告人董某系谭某丈夫的弟弟,两家房屋相邻。2015年4月18日,谭某在自家房屋后面打木桩欲建菜园,被告人董某以谭某打木桩会影响其通行为由进行阻拦,双方因此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谭某持铁锤将被告人董某头部打成轻微伤,随后两人发生扭打,扭打过程中,被告人董某将谭某推倒摔倒在水泥路边缘,致谭某腰椎横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且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衡东县司法局亦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遂对被告人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黄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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