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纠纷事虽小,但是往往因积怨深或久拖未决,处理难度大,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后,大量相邻纠纷涌入司法程序,当事人司法成本特别是代理等相关费用增加,无疑又增加了处理的难度。针对此类案件,衡东法院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坚持巡回大调解方式。成立调解小组,主管领导亲自带队,与庭长、承办人、镇干部一同下基层,与村支二委一起在现场进行调处,形成合力。
二、坚持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前调解不需要当事人的司法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了降低处理的难度。诉前、庭前巡回调解即使不成功,也能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三、坚持及时、按需原则。根据案件的情况,不管时间、天气,只要有需要就下基层,该院曾在三天之内驱车百余公里处理几起相邻纠纷,也曾为一起纠纷五赴现场。
相邻纠纷案件处理只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一个缩影,近来该院推行巡回大调解常态化,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庭前,化解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