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点工程建设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乡镇周边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日益凸显,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因此类案件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同时法律规定较原则,政策性强,一直是法院处理的“老大难”问题。
祁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受案多、效果好,特别是归阳法庭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鉴于以上情况,2016年3月17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一行五人在朱院长带领下,专程趋车赶至祁东县人民法院,就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向祁东县人民法院学习成功经验。
祁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归阳法庭详细向我院介绍了案件收结案情况及特点,成因及一些具体的做法,特别是主体资格的把握,并向我院提供了书面总结材料及典型案件,同时也直言遇到的困惑。我院也就一些具体的问题及案例与祁东法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通过此次交流,我们感受颇丰,同时也为对我院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