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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爱”成为孩子的负担
作者:刘金良  发布时间:2016-04-13 18:32:27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31日衡东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让案件中的小孩卸掉了“爱”的负担,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肖某某与吴某某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10月22日调解离婚,婚生小孩肖文某随吴某某共同生活,因吴某某上班没有时间照顾小孩,小孩一直随母亲生活。在此期间,吴某某多次看望小孩和接小孩暂住,都因小孩拒绝而与肖某某发生矛盾,并且因吴某某在接小孩是因未与孩子母亲沟通,也未与小孩交流,采取粗暴的方式强接,故而小孩对吴某某产生反感和恐惧,加上在肖某某与吴某某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发生矛盾纠纷时特别是吴某某殴打肖某某时被小孩目睹,以致小孩心理怀恨在心,心理上无法接受吴某某。本院受理此案后吴某某不解原因,还多次解释他是爱小孩的,并经常买东西给孩子,弄不明白小孩为何反感自己。庭审中,小孩作为特别的旁听员准予发言,道出了不愿随吴某某生活的真正原因,并恳请父亲答应其请求,给其一个平静的生活学习环境。庭审后小孩紧紧拽着法官的手,哭着说“阿姨,让我跟妈妈生活”,“阿姨,我怕”。本案主审法官当时狠狠的批评了肖某和吴某,指出因肖某某与吴某某自私的爱已经伤害了孩子,如果还继续这样的话,孩子的心理肯定会有阴影,势必影响孩子的成长。并一边安慰孩子,告诉小孩在阿姨这里没有人敢伤害她。通过做工作,肖某某和吴某某达成协议,肖某某放弃变更抚养关系,吴某某同意孩子随其母亲生活。

  尽管案件了结,但在孩子幼小的心灵已经留下了痛苦的记忆,埋下了阴影。呼吁离婚的父母在处理孩子的抚养上,多为孩子考虑,别让“爱”成了孩子的负担。
来源:少年法庭
责任编辑:刘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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