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根据院党组安排,衡东县人民法院四个部门冒雨来到衡东县蓬源镇走访,宣传法律方面知识,解决纠纷。在当日下午,执行局唐建平教导员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未结的积案。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还应赔偿原告42915.54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照判决书履行法律义务。之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至2015年年底,法院共强制执行到位45000元,下少19217.67元逾期利息未执行到位。
因有部分款项未到位,申请人一直在蓬源镇政府及法院上访希望解决此事,甚至到被执行人家里闹事要求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镇政府、法院、派出所也多次出面协调此事但一直未能成功,被执行人也未兑现。鉴于此,4月26日下午,执行局唐建平教导员再次联系镇政府书记、双方当事人及各村村支书一起,希望能解决此事。通过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明: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义务应当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向申请人说明法院一直在执行此案。也在各村村支书的劝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下少部分款项当日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不再为此事再次发生纠纷。至此,该案全部兑现完毕。
通过走访,既宣传了法律方面知识,又实际解决了纠纷,是一次意义非常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