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球 (刘尚球) 七月流火,艳阳高照。10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干警驱车行驶十余公里乡村马路将2000元现金送到曹同学手中,助力这位父母离异,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的寒门学子继续求学梦。
家住蓬源镇金龙村的曹同学是衡东一重点高中高一学生。2015年其父母因感情不和向衡东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曹同学随父亲曹某共同生活,母亲每年支付抚养费。曹同学是父母收养的,其父母并非十分疼爱。双方自离婚后各奔东西,常年在外,甚至拒绝与家中联系,对家中事务更是漠不关心,既不尽到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也不尽子女的赡养扶助义务。小曹只好与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加之奶奶有病在身,仅靠爷爷一人务农赚取微薄收入,家境十分贫寒,小曹常面临辍学之忧。
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得知此情况后,杨桥法庭法官主动向团县委反映曹同学的基本情况,团县委十分重视,在审查之后立即资助1000元助学款。杨桥法庭四名干警又自发捐款1000元,为这位逆境中的孩子送上希望和温暖,并鼓励其自强不息,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才。
“你们就是大恩人,我们永远记得你们的好心!”年过七十多的曹爷爷混浊的双眼闪着泪光,执意将干警们一直送到了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