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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诉离婚 法院调解送上门
  发布时间:2016-08-11 15:47:33 打印 字号: | |
  • 制作调解笔录
  • 解释法律规定
  邓磊磊 (邓磊磊)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通过上门进行调解,成功调解六旬老人胡某诉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刘某表示,自己因行动不便已经放弃参加庭审,没想到法院会到自己家来开庭。

  今年6月份,女方胡某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刘某离婚。法院在受理该案件时,发现原、被告年龄均较大,便做胡某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相互理解,考虑家庭不要离婚。后经询问得知,胡某与刘某系组合家庭,婚后也没有共同生育子女,因被告脾气不好,双方已经分居各自生活七八年了,所谓夫妻关系也是有名无实。在法院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被告认可原告所说事实,并且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因自己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自己可能不会赶那么远的路去开庭。

  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就地开庭。开庭当日,被告的亲属也参加了旁听。因双方对婚姻状况及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均没有异议,被告也认为这段婚姻也确实有名无实,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被告亲属也提供了建议和意见,认为既然原告要求离婚,分居又这么久了,没有必要强留这段婚姻。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当场制作了离婚调解协议给双方签字确认,该起离婚纠纷案最终和平化解。

  “他不去法院,没想到你们还上门来听取意见,辛苦你们了!”被告刘某的嫂子对承办法官说。
来源:杨桥法庭
责任编辑:刘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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