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韩某和被害人罗某系好朋友,2013年的某月被告人韩某称要给被害人介绍男朋友,并告知被害人男方叫“吴重贵”,目前在部队当兵。被害人出于朋友关系对被告人可谓是万分的信任,便欣然答应。随后,被害人罗某与“吴重贵”以短信的方式开始恋爱确定关系。恋爱期间,“吴重贵”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听被害人的电话,只是以短信方式联系,两人从未见面。
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吴重贵”以送礼给军队司令等各种理由向被害人要钱,并提供了名为“邓瑶瑶”的银行账号给被害人。被害人为了这段看似幸福美满的感情,毫无戒备的向“吴重贵”提供的账号先后汇款3.1万元。
2015年5月6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受害人罗某看到被告人韩某的手机短信。沉浸在恋爱中的受害人罗某顿时懵了,手机里的短信是如此的熟悉。殊不知跟自己谈了几年恋爱的男朋友“吴重贵”居然就是自己的好友韩某。
原来被告人韩某为了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以给被害人介绍男朋友为名,虚构一名叫“吴重贵”的当兵的人介绍给被害人。之后被告人便以“吴重贵”的名义跟受害人联系并骗取钱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