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3时,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文友明担任审判长,在杨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颜某诉曹某、湖南某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该案最终以调解当庭结案。
原告颜某与被告曹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曹某因从事房地产开发需要资金周转向颜某借款30万,期限一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湖南某投资公司为曹某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曹某因资金紧张未能及时还本付息,颜某多次催促无果后便起诉至法院。两被告辩称本金与利息没有异议,但对违约金、律师费及诉讼费的承担有不同意见。经过释法明理,原告颜某与被告曹某、湖南某投资公司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来,班子成员开庭审案已成衡东县人民法院常态,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共主审各类案件34件。法院党组成员重新回归审判一线既是司法改革的硬性规定,又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