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感谢法院发放的3万元救助金,让我过了个好一点的春节”,申请执行人谷某欣喜的说。
2015年1月24日14时,谷某丈夫陈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省道314线衡东县城关镇新汽车站地段时,与曹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曹某某、陈某某受伤,陈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因肇事司机曹某某只给付了10万元,未履行余下的107186.96元给付义务。申请人谷某等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衡东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了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等,知晓被申请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又特别困难,在穷尽执行手段后,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衡东法院积极向县委政法委申请了对谷某一家进行司法救助。农历新年前,谷某在我院办理完领取司法救助款的手续后,及时领到了一笔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高高兴兴的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