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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效果好
作者:胡海鹏  发布时间:2017-10-18 08:18:50 打印 字号: | |

自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衡东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连年持续增长,2016年受理案件达四千件,近三年年均增长700余件。为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衡东法院从以下四方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压力。

一是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诉调对接工作相结合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既需要内部挖潜,也需要外部借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了9间法官接待室及1个公共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做好立案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在立案时,通过法官或者援助律师来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工作,鼓励、劝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将纠纷分流到人民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渠道。二是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律工作者、律师等具备条件的个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调解工作。以法庭为依托,聘请了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通过诉前劝导调解、诉中邀请调解、判后协助执行等方式,积极促进各类矛盾纠纷高效、快捷、“一站式”解决。截至目前,驻庭人民调解员已协助调解各类纠纷800余件。三是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衔接,成立衡东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来,共调解近900件案件;婚姻调解委员会,共接待当事人咨询2720件,有效调处当事人婚姻家庭纠纷195件,工作日日均接待10余件,日均调处3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来共受理医疗纠纷13件,已调处8件,另有5件需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调处。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合力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

是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智慧法院建设相结合

借力“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顺畅分流、分案、程序转换等流程节点,更好地服务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改善科技法庭建设以及配套设施投入,努力打造法院信息化3.0版,整合网上立案、信访答疑、业务庭相关对外业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进一道门办一切事”。利用信息化建设,率先在衡阳地区配备了含网上立案、诉讼引导、预约阅卷、查询案件进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还创建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立案通道。自2017年8月开通以来有近30件案件通过网上立案通道立案,让24小时立案、异地立案不再是梦。通过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办案压力,切实让法官和当事人感受到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三是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人员分类管理、审判管理相结合

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对审判团队及司法辅助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核和结果实质化应用,突出中心工作业绩导向。抓好审判人员精细化分类和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精准化使用,调整审判一线骨干力量,优化35名入额法官分配,组建速裁审判团队等14个审判执行团队,实现审判领导力量和人员的最佳组合、人岗的最优匹配。

积极探索建立繁简甄别机制,结合衡东实际,根据案由类型、诉讼标的、诉讼主体身份、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标准和范围。改进案件分案机制,优化案件分案方式,确保简单案件由速裁审判团队及时审理。我院于2017年4月18日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实行“三审三书”配置,自成立来共办理案件404件,结案382件,结案周期为17.2天,当庭宣判案件两百余件,当场制作、送达法律文书近百余件,真正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结、繁案精审、提质增效

是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庭审方式改革相结合

在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坚持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的原则,实行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精细审。对争议焦点明确,能够分解出诉讼要素的民间借贷等五类常见民商事和简易刑事案件,实行“焦点庭审”或者“要素式审理”。法官只需围绕当事人争议的要素和焦点组织举证、质证、认证和法庭辩论。实现了法官即使不用洪荒之力也能一人一天开7个庭。同时大力简化裁判文书的写作模式,为裁判文书“瘦身”,为承办法官减负。在撰写裁判文书时,不再按照传统格式重复罗列,法官的智力与精力主要用于案件要素和争议焦点阐述,做到“事理明晰、法理透彻、文理信达”,让老百姓听得清楚,看得明白。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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