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一五旬老妇逃避拘留装病的行为耐心释法,执结一起执行标的为10565元健康权纠纷一案,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原告朱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系同组村民关系,2016年12月5日上午8时许,原告朱某(时年65岁)与被告何某(时年50岁)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后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何某造成朱某右侧头皮裂伤,经衡阳市阳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朱某损伤程度综合鉴定为轻微伤,评定误工期30天,营养期20天。原告朱某诉诸于衡东县人民法院,该案经依法判决,被告何某应赔付原告朱某损失10565元,并负担110元案件受理费。
判决后,被告何某迟迟没有履行判决,原告朱某遂在2017年11月2日向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依法通过电话、邮寄、彩信、去被执行人家、联系村干部等多种方式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限期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可被执行人何某明确表示拒绝接收文书,拒绝履行义务,扬言法院可以直接拆除其所有的农村房屋。
衡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何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证:其名下银行并无存款,也没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而且,执行人员还了解到本案被执行人何某曾在判决前已被衡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过,且被罚过500元款。
一筹莫展时,申请执行人朱某于6月26日电话告知执行人员,说被执行人何某近几天均在杨桥镇杨林街某牌馆打牌。执行局立即安排人员来到牌馆,由于牌馆地形复杂,出口较多,当法院执行干警持执法记录仪进牌馆门时,打牌的人纷纷散开不见被执行人踪影,蹲守在牌馆后门的干警将被执行人何某抓获。鉴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事实,衡东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处15日司法拘留,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拘留决定书,随后将其强制送到拘留所执行拘留。
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何某进行问话,被执行人多次狡辩并声称其脚在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受伤,办案法官经请示院领导后依规履行外出送医检查手续,在她丈夫向某的全程陪同下,送被执行人何某到衡东县人民医院检查伤情。同时,经过执行干警调取视频记录,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并没有踩踏其脚。
为此,执行法官在医院将此事告知被执行人并释明:如果愿意继续治疗,法院可以帮被执行人何某申请请假治疗,费用需由被执行人自己负担;如果被执行人不愿意治疗,法院并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听到法院并不负担医疗住院费时,表示愿意自己到拘留所拘留。突然,被执行人何某立即头着地,砰地一声,倒地不起,后经医护人员检查确定何某心率、血压一切正常,执行法官遂请医生其丈夫说明情况,而后强制将被执行人何某带到了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何某并不配合,还是假装晕倒,倒地不起的姿态。
之后案件终于出现转机,被执行人何某的弟弟找到法院,表示愿意替其姐姐履行赔付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被执行人何某终于承认并改正了错误,表示自己是农村妇女,不懂法,才会作出一系列错误的抗拒执行工作行为,对不起法院的工作人员,鉴于被执行人何某承认错误并及时履行赔付,遂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何某司法拘留措施。
到此,这场经历“法院吃闭门羹”、“赌场逃捕”、“‘老赖’倒地不起”涉及农村“打架”矛盾纠纷案终于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