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衡东县人民法院组织我们干警集中观看了由最高法和福建省高院联合拍摄的电影《知心法官》,情节真实生动,感人至深。我当时就在想:虽然我们谈不上时代楷模,但践行司法为民可以从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做起。
事实上,我也潜移默化的将黄志丽的精神做在实处。今年五月份,我接手了一个案件,原告熊某等人诉被告衡东县某河沙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该案在立案前已由衡东县草市镇司法所主持了三次调解,但都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未达成调解,同时,原告亲属尸体仍存放在衡东县殡仪馆尚未善后。
我就在想,如果采用正常的排期开庭程序,双方开支会增加更多,矛盾会更大,处理会更难。恰好看了《知心法官》,在黄志丽的影响下,我和庭里的几个法官探讨分析了案情,于是决定再次联系草市镇人民政府,请求二调联动,争取在开庭前调解好。此提议得到了镇政府的高度支持,我们便与镇政府约好了次日上午在草市镇组织第四次调解,当然我也给双方当事人说了这个调解的事情。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们一行三人驱车五十多公里赶到边远的草市镇。到镇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刚好也到场,我们的办事效率首先就给当事人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调解过程中,我们法官在充分了解事发原因、调处经过、分歧存在的原因后,通过释法明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同时与镇司法所商讨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觉得调解方案可行,便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就这样,一个看似极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便无声化解。
“法律是冰冷的,但我相信法官是有温度的。”民情无小事,真心调解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