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应当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扣划了七旬退休小学教师王某的退休工资,使其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是一名缝纫工,1968年与某小学教师王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了两儿两女,但在婚姻存续期间,王某的工资大多归其个人进行开销。现夫妻双方均到了古稀之年的年纪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年纪大而体弱多病,又丧失了劳动能力,暂无生活来源,丈夫王某却对张某的生活概不负责,动辄恶语相向,将其逼回乡下老屋过独居生活。因此,申请执行人张某将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张某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王某从2018年6月起每月20日支付张某扶养费15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0元。
判决后,王某并未及时履行扶养费,张某遂向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执行法官依法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某的退休工资,将6、7月份的扶养费兑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