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陈某,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3月9日申请执行人曹某依据本院某生效判决向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陈某支付借款本金4.7万元及利息。而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陈某进行执行兑现问话,被执行人陈某承诺在4月10日以前支付本金2万元,剩下的在今年7月底以前全部兑现。
随着约定日期已过,被执行人陈某仍然没有兑现其承诺,执行法官遂依法决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陈某司法拘留15日,并将其送拘留所执行。拘留次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曹某带着笑容向执行法官表示,其与被执行人方已协商好,本案可以结案了。
原来在被执行人陈某被拘留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家属向衡东法院账户转账1万元,后又直接归还申请执行人曹某3.7万元本金及诉讼费;对利息部分,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写下欠条承诺年底之前全部偿还。随后,经过执行法官教育,被执行人陈某承认了错误,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陈某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