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登记离婚办不了,法院调解来帮忙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8-09-11 08:03:38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我们几天都没办好的事,你们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好了。”刘慧女士表示法庭的工作很高效。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通过即立即调的方式快捷、高效地实现了一对年轻夫妻的离婚愿望。

原告康某江西吉安人,被告刘某湖南衡东人。2015年10月原告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结识了刘某,当时两人都在广州打工。经过微信联络,双方产生好感,并于2016年2月15日在衡东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地域差异,生活方式及习惯有所不同,加上年龄也相差较大,经常为琐事争吵,双方均认识到确实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又没有生育小孩,难以建立夫妻感情,便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约好一起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得知双方的户口本上信息没有更新,婚姻状况栏均显示为未婚,需要变更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刘某因是衡东人,当天就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了办理,而康某是江西人,如果回去办理则必然花费几天时间。两人均在外地,能够协商一致一起回来也不容易。于是两人便想到了去法院办理离婚。

在审查过双方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真实性后,杨桥法庭认为可以立案,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没有必要让当事人来回奔跑,即便他们已经达成了调解离婚意见,可以当日为他们进行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双方当事人既实现了诉求,又减少了时间,于是出现了前文一幕。

法官提醒,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均要记得持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好户籍信息变更,以避免在以后需要使用户口本信息时出生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研究室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 邮编:421400  电话:0734-5188011 传真:0734-518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