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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扣划工程款,沟通先行全兑现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8-09-17 14:56: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协助执行单位提前沟通,通过扣划工程款200余万元,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陈某系衡东人,因与云南某建筑公司存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于2017年4月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云南某建筑公司应支付陈某货款170万元及违约利息,云南某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虽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后,云南某建筑公司仍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陈某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云南某房地产还有公司款未结算。承办法官在掌握线索后赶赴云南与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衔接,经过了解,房地产公司确认云南某建筑公司确有工程款未结算,并同意协助法院执行。因其公司内部财务制度比较严格,支付款项需要在月初先向集团公司报计划,经审批后才能在月底支付,法务部负责人请求法院宽限至9月15日前,以便有充足时间。

九月初,云南某房地产公司就将工程款协助汇至法院执行局执行款专户。近日法院对该执行款进行了发放。陈某领到本息共计200余万元的执行兑现款后激动不已,并坦言,自己2015年就不断在向对方催收,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没想到法院通过直接扣划工程款就解决好了,真的给力,真心点赞。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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