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胜总攻冲刺阶段,我院执行工作对比上级法院考核指标与第三方评估指标尚存在不足,为确保“三个90%、一个80%、一个100%”及执行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省院巡查组反馈意见与中院张院长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全院动员,突击50天”,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提升考评执行质效,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执行工作攻坚突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突进目标
以围绕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开展工作为中心;以省高院《关于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提升执行质效有关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准;以提高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标的到位率、终本合格率等为执行工作突进重心;以依办案流程保障执行办案节点信息合规、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为基础,切实全面促进执行工作效果突出、执行质效稳步达标。
二、时间与主体
执行工作集中攻坚活动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第三方评估结束之日止。执行局为执行办案主体,全院调配力量集中进行执行案件办理,充实到各办案团队。
三、具体部署
1、组织领导
成立执行工作集中攻坚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海军同志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单鲁超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组长对全院执行工作整体调配与指挥;各院领导(含改非领导)按结对责任开展相应执行工作部署与督导;主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对所有执行案件、执行事务负责调度与管理以及对外事务的联络与联动。
2、责任分解
为集中执行攻坚活动期间各项执行工作顺畅与配合,活动事务按专事专做为原则,成立相应办理(案)小组。各小组情况如下:
案件办理组:执行局分3个组,具体负责实施类案件办理、积案清理(原承办人名下)、案件信息随案录入、执行裁决文书公开等工作。办案组所办案件均应严格按照办案节点进行,厘清有财产可供执行与无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对应处理,加快办案节奏,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需延长审限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定情形扣除审限的必须及时上传材料与录入信息,已结案的超期案件需延长审限的同样操作。上网公开的执行裁决文书须符合规则要求,杜绝文字错误、法律错误、规则错误等引发不良后果的发生;按进度均衡办案,稳步推进,每个办案组每个工作日,务必办结两件首次执行案件或恢复执行案件。
集中查控组:由执行局综合组组成。负责执行案件收案后财产信息线上查询、传统查询、执行天眼定位、事项委托的办理、保全案件的办理、清理积案。查控组在收案后应及时对案件财产进行线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卷,然后整案移送指挥中心扫描,待扫描完成后统一分案至各办案团队;线上查询与扫描原则上收案当日完成(因系统无法反馈与上传的除外)、传统查询按合理规划路线与案情紧急程度定期进行、事项委托与保全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执行天眼定位每日进行一次预查询,发现有价值线索的当日内反馈办案团队;清查积压未结的历史老案,透析案情,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办理。
终本整改组:由执行局综合组及抽调人员组成。负责2016年1月1日起到第三方评估日所有执行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与落实整改。主要内容为案件办理是否符合流程节点(按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分时段对待)、终本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案件内容是否符合合格质量要求、各类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评查对象为案卷材料与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案件信息内容;对所有终本案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行政庭、法庭办案组:分6个组,各庭责任组长,具体负责实施类案件办理、积案清理、 案件信息随案录入、执行裁决文书公开、终本案件的整改。
涉执信访、执行宣传组:由执行局、胡海鹏等人员组成。负责涉执信访案件处理与信息录入、上报,各涉及信访案件的承办人应予配合处理。需建立信访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处理结果应做到100%化解,杜绝进省进京上访、闹访事件发生。负责执行工作新闻发布、执行案例上报、执行舆论动态宣传、执行效果与震慑效果宣传,特别是拒执罪案例的发布等。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技术室人员组成。负责集中攻坚活动后勤安排与经费保障、网络支持。主要是保障办案用车正常运转,负责办案加班空调与生活保障。
警务保障组:由执行局与法警队组成,负责参与强制执行与警力派遣。
四、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落实执行集中攻坚突进活动的实行,每周星期五召开调度会,各组组长、主管领导参加。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 ,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表现落后的给予批评,连续落后的启动问责。
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活动成员名单
案件办理组:
分管领导陈红彤,协助陈戈。
办案一组:组长赵志明,组员为执行一组全体人员(向英东另有工作)。
办案二组:组长周军,组员为执行二组全体成员。
办案三组:组长邓辉,组员为执行三组全体成员。
集中查控组名单:
分管领导陈红彤,协助唐建平。
组长:贺诗魏,组员为综合组全体成员(胡燕美另有工作)。
终本整改组:
分管领导陈红彤,协助陈戈。
组长:胡燕美,组员马倩文、肖亮、王君豪、向英东,外调两名。
行政、法庭办案组:
分管领导为各庭分管领导,协助为各庭庭长。
组员为各庭所有人员。
涉执信访、执行宣传组:
分管领导张振中、宋威,协助唐建平。
组长:唐建平,组员胡海鹏,康铭。
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旷文林、谭志刚。
组长:岳志勇,组员谭祖川,办公室全体成员。
警务保障组:主管领导陈冬云。
组长:刘斌辉,组员法警队及执行局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