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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法院提前介入已为13名农民工成功讨薪2万余元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8-10-18 09:34:37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年过60岁的刘女士在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领到自己2000元工资时高兴的说。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通过提前介入方式,成功为13名农民讨回工资2万余元。

被告贺某与被告赵某系常德老乡关系,2017年两人合伙在杨桥镇承包大片农田种植马蹄,种植面积约160亩。因种植、日常管理需要,所有临时用工都是雇用当地老百姓,而当地老百姓又大多数以中老年人为主,工钱均是口头约定。因马蹄市场不景气,两被告出现了亏损,两人也因此发生了矛盾,互相推诿,对所欠的农民工工资也采取拖延、回避的态度,特别是赵某在外地,经常无法联系,引起农民工的强烈不满。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遂抱团司法援助起诉两被告。

当时正式起诉的共有36人,后面通过消息传播,又有十多人来法庭申报自己工资数。承办法官认为涉及人数较多,又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社会影响较大,处理宜早不宜迟,遂决定通过提前与两被告联系的方式介入该案。经过与两被告沟通,得知两被告合作种植马蹄项目已经亏损,且两人之间的合伙账目没有结算清楚,所以农民工工资也一直拖而未付,但他们均表示,即便自己亏损也一定会支付老百姓的血汗钱。承办法官告诉他们,他们对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但内部的矛盾没有解决不应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双方都应该克服困难共同面对,而不是回避,拒而不见。他们都在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如果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闻,社会影响不好,也会给自己今后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直接后果就是以后零时用工可能请不到人了。最后,经过估算,起诉的36人及没起诉但来法庭申报的10多人,所欠工资总金额大概10万元左右,承办法官建议两被告每人先交5万元,在核对农民工工资后再分批次逐步发放。两被告表示尊重法院的建议。同时法院也组织农民工召开了协调会,转达了两被告的意思,及表明了法院将通过分批逐步解决的方式妥善审理这起案件,得到了农民工们的认可。

近日,经过两被告的核对,对其中的13名农民工工资没有异议,法院便首先对该13人的工资进行了发放,共计2万余元。余下几十人的工资法院将组织双方进一步审核、确认,再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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